网友代表:
柯律师,我在上海的一家报纸上看到你的"70%的离婚离错了"观点作为"声音"来宣传;新华社的一篇文章上是这样写的:"这个观点首先是中国离婚网的创始人柯直律师最先提出来的";中央电视台的马斌读报也对这句话发表言论,告诫人们:"结婚有风险,离婚也得慎重!";我们用这句"70%的离婚离错了"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全国有几十家媒体上都有这句话的报道。
那么还有的30%没离错的婚是指哪些?
柯律师:
离婚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如果你的配偶有以下的行为的话,那你可以考虑离婚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0)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6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1)一方多次与他人通奸,无悔改表现。
(12)一方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3)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4)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或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网友代表:柯律师,是否除了上面这些理由外,就不该离婚?
柯律师:不是的,如果是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同样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的。比如夫妻之间因一方网恋导致二人互不关心,冷暴力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又比如夫妻之间心理、生理经常的情况下,一方拒绝过夫妻性生活一年以上的;我认为经努力和好,又不能和好的,均可以考虑离婚。下面的案例中的离婚理由是值得深思;我认为是操之过急,有草率离婚之嫌。
网友代表:
柯律师,不好意思,我与你直说了;如果我离婚不符合你上面所说的14条理由的;我就是因为是我有了第三者,我也是过错方,我提起离婚你能帮我么?
柯律师:
首先,提起离婚,这是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有过错方同样也是可以提起 离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作过允许离婚的条件;作为律师的职业来说,在接受你的委托后,会维护你的最大的权利的。
以下是柯律师认为操之过急的案例:
一张定期存单拆了一个家
李茵的老家在余姚,2002年8月份在浙江财政学院毕业后,一直想留在杭城生活。2003年上半年,李茵在父母的支持下开了一家广告公司;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在一家大公司做销售工作的高群。高群是杭州本地人,个子虽然不高,但也长得不错,人也老实;李茵觉得嫁给杭州人后,在小姐妹面前脸上有光。父母也极力赞成这门亲事。
2004年年初,李茵父母为了能让女儿早点结婚,主动为女儿购买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首期房款。男方父母也觉得娶了一位有钱又有学历,又长得不错的体面媳妇。
2005年底,李茵的女儿出生后,父母生意上有些周转困难,对李茵经济上支持也慢慢减了下来。有一天早上,老公上班去后,李茵无意间打开老公的文件包,发现了一张二万元的定期存单,就立即打电话给父母亲。父亲得知后,当天中午就从余姚过来,直奔女婿的办公室。找到女婿说:"我们全力支持你们的小家庭,你父母没有任何来帮助你们。你却辜负我们的一片好心",女婿连忙解释说这不是私房钱,是单位的钱。李茵的父亲又跑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把这件事告诉了总经理与几个副总,此事在公司中闹得沸沸扬扬。
当天下午,高群下班后不敢回新家,就直接回到父母的家;父母也担心他与老婆住在一起会吃亏,就叫他不要回去与老婆一起生活。直到今年8月份,一直都分居,朋友们劝说都没有用。女方一直认为是男方是杭州人看不起他们,男方认为是你们家里虽然有点钱,但也不能这样凶。今年9月底,他们在法院离了婚。
柯直律师点评: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规定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婚后的私房钱往往是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归为个人支配,很少用于家庭生活中。积攒私房钱应根据家庭的收入控制数额,不宜太大;夫妻双方都有维护家庭、提高生活质量的义务,如果私房钱留的太多,必然会影响整个家庭的正常收支;私房钱必须适可而止,我的一个办企业的朋友,他夫人存了二百多万元的私房钱,丈夫一边向别人借取高利息的借款,而她却将钱款以妹妹的名义存入银行中;最后被老公知道,婚姻立马解除。所以说,私房钱也必须掌握一个度的问题,"存错"了私房钱就会带来各种烦恼,让夫妻之间的信任度降低,家庭财务陷入混乱,最终甚至导致夫妻的离婚、家庭的破裂。
积攒私房钱,建议除了掌握一个"度"外,若能"半透明"化则更好,那是在配偶的许可或默认下进行的,是比较理想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采用夫妻财产约定制则更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所谓约定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协议将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为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的制度。采用财产约定制之后则是排除了因此伤害夫妻感情的可能性,双方不为私房钱而引起夫妻离婚。
作为父母来说,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的婚后生活幸福美满,此也是人之天性。但现代父母特别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子女择偶的期望值偏高,对子女婚姻的干扰越来越多。在处理子女的婚姻问题上甚至有越俎代疱的行为,殊不知这些行为更会导致子女婚姻生活的不和谐。
本人认为,无论子女在婚前择偶还是婚后生活。作为父母来说尽量少点干预。千万不能用自己的婚姻观去干预、校正子女的婚姻生活。
"耳环之争"终结婚姻
杨倩和丈夫是在今年的2月1日结婚的,现在将近半年了,在这半年中他们为了点小事情吵架已经有数次了。"连我自己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他是个很任性,自大的人,但本质也算是个好人,不赌,不嫖。总体来说是性格相当火暴的人。"
杨倩说,离婚的导火线是今年七夕的晚上,她和丈夫说想要副耳环。"那天我们一起去了超市,他叫我一起去看耳环,说好的话给我买一副,当时我真的好感动。我看中的是小的环,而他却说太小不好看,非叫我买大的,说大的好看。我还在犹豫的时候,他已经把钱给付了。当时我就问服务小姐如果不喜欢是不是可以换,小姐说可以的。"到了家里,杨倩让婆婆看,婆婆看了也说太俗气了,隔壁的邻居也说现在不流行了。杨倩就提出来要去换,立即带着婆婆一起去换,结果超市已经关门了。
"回来后,丈夫就和我发火,说他买给我的东西怎么去换。我说送给我总要我喜欢的,他就火着要送人什么的,这样我们就吵起来了,当时我也太冲动打了他一个耳光,他也当着婆婆的面冲过来打了我,这是他第一次出手,我想如果这样下去,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为什么就不顾我喜欢不喜欢呢?"
终于,丈夫提出了离婚,理由是这样的事情吵架太多了,实在过不下去了。"我的头好痛,我真受不了了,婆婆也哭着说是他儿子不对,也没办法,她说他也不管了,如果我们离婚就把房子卖了,住别的地方去,她当我象女儿一样,记得的话就来看他们。现在我的父母还不知道,今天我妈妈还打过电话给我,说要互相忍让。我实在对不起我的父母。结婚之前我们也这样,但是最后是双方父母劝说才好的。"
柯直律师点评: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境界,是一种美德。宽容是原谅可容之言、饶恕可容之事、包涵可容之人。有一定修养的人,他的忍耐度也必定会高。若夫妻一方动了"气",吵起嘴来,另一方就应站到对方角度想一想,体谅一下对方的情绪,适度地做一些容忍、谦让。当然容忍也要有限度,极度的宽容,百般的委曲求全,以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状态,这也是不正常。特别是新婚夫妻之间,需要一定的磨合,就象车子需要磨合期一样,来经营婚姻的头几年;这样的婚姻才会稳定,夫妻之间才能够继续下去。
传统的价值观中婚姻形式的重要性远大于内容,而更多的现代人追求的是婚姻质量和生活品质的同时,以自我为中心,结婚也迅速,离婚也迅速,很潇洒的说一句"好聚好散"。甚至一部份人对婚姻的选择,当作投资行为,甚至是投机行为。这些都是不足取的。我认为的婚姻观应是一种"既能受法律保护的愉悦的二性关系,又能以终生完美地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一男一女的结合。而这种结合,是一种既可以自愿缔结又可以自愿解除的契约式婚姻的结合。"
结婚登记前还没有牵过手
他们是在2005年5月在苏州办理结婚登记,当时女方苏鹂的身份是一名苏州某大学经济学院的大四学生,男方黄峰是美国某大学的工程学博士生。他们是通过是母亲一个同事的亲戚介绍,二人仅只曾在2005年春节时吃过一次饭;当然仅是彼此有好感,此后苏鹂母亲的同事提及婚事;双方于是通过MSN交流,但无法有心灵层面上的沟通。虽然苏鹂担心,苏鹂母亲和周边的朋友都劝说这样隔时空的交流是很难深层面的,等到真正生活在一起后,一切都会慢慢变好。双方家庭都希望苏鹂毕业后去美国,建立家庭,过上美好的生活。
乘着"五一"的节假日,在黄峰回国探亲的间歇,在双方还没牵过手的时候,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短短假期很快过去,但他们这几天的共同生活过得并不愉快。为了能去美国夫妻团聚,苏鹂放弃了保研、公务员考试,全身心投入了托福考试。6月底,在领证还没到2个月的一天早上,在电话中,二人仅是因为时差的原因打电话影响休息而吵了起来,此后几天时间,双方赌气互不打电话;在7月初,苏鹂接到黄峰打过来的一个电话,第一句话就是离婚;苏鹂惊诧之余也表示同意离婚。
去美国团聚的想法就在苏鹂大学毕业时冻结,于是苏鹂从苏州来到上海这个城市,开始投简历,找工作,过上自己的新生活。可是不久黄峰又打来电话说,不同意离婚,说要拖死苏鹂。这样就一直搁到上个月,他们之间只有偶而会有冷言冷的电话。现在苏鹂已完全死了心,最后决定把离婚起诉书提交到了人民法院,要求与黄峰离婚。
柯直律师点评:这本来是一对令现代青年羡慕的婚姻,郎才女貌;一个是高收入博士,一个是年轻美貌的大学生;他们将去美国一起共同生活,是很多人所梦寐以求的。但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充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因素结合的婚姻;很快会被生活上的琐事所击跨;
决定婚姻的幸福不仅仅是物质基础,配偶仅有高收入、仅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无法让婚姻稳固的。婚前相互了解、性格相合对于婚姻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建立和谐婚姻的前提与保证。
无论是传统的观念还是时尚,结婚是二性之间的结合,一男一女之间可以过上合法的合乎道德的同居关系,双方组成了社会的细胞---家庭,享受家庭带来乐趣。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同居的权利与义务,此也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事物都是二重性的,夫妻之间短期分居会产生一种距离美,会带来小别胜新婚的快感,这种负面影响比较小;但是长时间的分居会对夫妻双方的心理、生理造成较大影响,比如缺乏性生活、需要对方照顾时候渴望关心又得不到满足,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某些事情上夫妻之间的角色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当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的时候,双方应主动有意的联络感情,应该经常联系,比如打电话、写信、发邮件,相互问候,共同回忆,一起憧憬;应尽可能想办法努力让夫妻之间增加团聚次数,缩短分居的时间。否则夫妻之间则越来越陌生,彼此的情感将会殆尽,直至婚姻破裂。我们认为那种仅为时尚而刻意过"周末夫妻"的行为不值得模仿,如果是因工作或夫妻之间出现矛盾需要分开求得缓冲空间那则另当别论。
婆婆的"小狗"让我们离了婚
周靓举行婚礼的日子是认识老公董辉后三年的国庆假节,老公董辉是一位非常孝顺父母的男生,周靓在恋爱期间,通过他朋友就了解到这一点。对此,周靓很满意,并且认为现在非常孝顺父母的子女不多,对自己父母好的男人,一定会是个好男人,会爱他的妻子和孩子。
加上董辉父母家的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为儿子的结婚购买了一套新房;所以周靓当时满心眼的喜欢。不久之后,董辉的孝顺让周靓开始受不了,最早是在新房装修时,新房有120多平方米,周靓想把其中的一个小房间装饰成童话般世界,为将来的小宝宝准备一个温馨无比的小天地,当时老公董辉同意了。
可是有一天周靓去新房看装修进度时,发现这个房间被装修成客房的样子,董辉说是他妈妈要求这样装修的。此后,同样是瓷砖、家具、窗帘都是婆婆安排的,没有现代与时尚的格调,周靓一点也不喜欢这些颜色与款式,董辉也从没有征求过周靓的意见。董辉总是说妈妈的话是最正确的。
2005年2月,周靓剖腹生了一个男孩子,月子里没有请保姆,是周靓妈妈过来照顾的,婆婆也是同一个城市生活,但只在周靓在住院时来看过一次。月子过后,除了周末,周靓也都是每天早上5点起床烧水拖地,然后去上班。老公的朋友来了都会夸房间弄得很干净,周靓还能烧上一桌好菜请他的朋友去家中吃饭。可是老公董辉一直不愿意做家务,即使周靓最忙的时候,他还是玩他的电脑游戏,连半夜为孩子泡奶粉的事都不想做。因为婆婆曾当着他们的面说:"女人应当多做家务"。
周靓与董辉离婚的导火线是在今年2月点燃的,那是婆婆去新加坡旅游去了,婆婆将家中那条小狗暂时寄养在周靓家。那天,周靓刚好是休息日,带着孩子去看望一个刚生完孩子不久的小姐妹。早上十点出门,因为小姐妹热情挽留吃中饭,直到下午五点才回家。董辉那天也刚好早下班,一回到家得知周靓没有照顾好小狗,说小狗没有吃中饭,情绪非常激动,大声呵斥。周靓连忙解释,他却一巴掌打了过来,把周靓的嘴角打出了血。
傍晚时刻,周靓抱着一岁的孩子,带了一些衣物回娘家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过这个家。
点评:独生子女在婚姻方面出现着各种问题,如受父母的观念支配等,可否针对独生子女的特点,谈谈他们应该如何克服婚姻中的难题。
柯直律师点评:身为独生子女的年轻人长期在父母的娇生惯养下成长,已经习惯了让父母拿主意,担责任,一当结婚后不再像以前被几个长辈宠爱着,无忧无虑;结婚后许多事情接踵而至,家庭经济开支、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一下浮出水面,面对这些问题,他们的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独生子女家庭选择了转移和逃避,让长辈去承担本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如果全是这样终究不是最终的办法,独生子女们调整好了心境,面对现实,为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已的配偶、子女负责,承担起作为配偶的义务,把压力变为动力,这样最终会成熟起来。
除了夫妻双方注意外,双方的父母也应该明智,千万不可在子女只要一有冲突就插入,与亲家互不相让,互相怄气,这样不仅也使小两口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备受煎熬,更容易造成火上加油,把冲突上升到离婚的程度。新婚夫妇一旦发生冲突,要学会面对和沟通,要建立一个好的解决冲突的行为模式,进行冷处理,不要立即向父母"告状"。
老婆说我:永远只有二分钟
"原告在婚后发现男方患有生理上疾病,无法过上夫妻生活,在生活上无法得到满足"。这是颜芳在离婚起诉状中的一句话。
"我们二年半的夫妻生活,他永远只有二分钟,面对这样的夫妻生活,我不感兴趣,他有时会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我很快的,不耽误你多少时间。 丈夫,你的妻子是一个经常的女人,我也需要经常的夫妻生活"。这是颜芳在她的个人博客写的日记的内容。
颜芳出身于普通的职工家庭,从少都是父母帮手,长大后也算是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人。2002年下半年,通过朋友的介绍,颜芳与李明认识,后来断了半年的联系。半年之后的偶然一次机会,他们又再次相识;于是就发生男方向女人求婚的事情。
婚后的半个月,他们双方没有成功地过上一次性生活,颜芳仍然还是一个女孩子。颜芳不敢告诉自己的母亲,而是去找自己的婆婆。婆婆听后也有点吃惊,陪儿子到最好的医院找专家,才知道儿子患了-----男性性功能障碍。于是医生对症下药,让李明天天吃药吃补品。经过数月精心治疗之后,李明身体大有好转;虽然不是有些欠缺,但还是能够完成夫妻生活,不久后女方还怀了孕。
儿子二岁了,家庭的压力负担重,丈夫李明的身体开始走向了下坡路,性功能障碍更严重。双方开始也经常的为还琐事发生争吵;颜芳想:"自己是一个女人,虽非时尚,但也不是完全传统女性,需要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在性生活上不能让她满足,她也不愿意背着丈夫去另找一位能满足她性欲的第三者;这样只能选择离婚。"2006年8月,李明接受了颜芳提起的离婚要不是,二人去杭州某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
一直到现在,颜芳还在后悔为什么不象其他人一样进行试婚呢?
柯直律师点评:性在夫妻生活中几乎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夫妻之间良好的性关系在增进夫妻的感情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是维系婚姻生活的纽带。在婚姻生活的旅途中,当夫妻性关系遇到红灯时,往往会引起婚姻家庭的地震,甚至导致夫妻离婚、家庭解体。
一旦组成了一个家庭后,男女一方不能过份强调追求绝对性的高质量性生活。当事人应以婚姻为本,以家庭为重,将家庭观念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就不易因性问题而提起离婚。
当你的丈夫性功能出现问题时,你应该宽容大度,为丈夫的身体健康的恢复提供全方位的关怀服务。性功能的问题大多是心理造成的,只要给以足够的信心并辅以药物治疗,相信能够治好的。
婆婆霸占孙女,导致小夫妻离婚
尹伊出生于1984年11月,一副典型的江南美女身材,她到现在满打满算是22周岁,2004年7月时从会计职校毕业后,通过父亲的朋友介绍在一家民企公司的财务科室工作。2004年8月,通过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风中的承诺"的男青年。通过视频,尹伊了解到这个男青年名叫欧阳,比尹伊大五岁,父亲在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某局上班,祖籍是山东临沂。
2004年10月,他们同居了,11月份时,尹伊发现自己怀了孕。尹伊非常珍视自己的第一胎孩子,于是他们便在2005年1月在萧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结婚时,婆婆一直反对这门亲事。2005年8月,尹伊生了一个女儿后,婆婆更加讨厌尹伊,婆婆也说不出什么反对的理由,只是认为不顺眼,大约是原本娶一个象她本人一样粗壮结实的媳妇。这位山东大妈对孙女儿倒是满心的喜欢。
2006年2月10日,元宵节的前二天,欧阳的父母亲带着只有6个月的孙女儿回陕西老家过元宵节去了,事前并未与媳妇打个招呼。尹伊的娘家虽未在城区,也是同一个区的镇上,但婆婆从不允许她带女儿回娘家,尹伊曾提起带孩子回娘家,就被婆婆大骂一道:"生个女儿有什么了不起,我家只不过借你的肚皮生了个女儿"。尹伊气不过去,就跑回娘家住了一个月,5月份的时候,尹伊和女儿在母亲陪同下,一起去看女儿。婆婆一见媳妇回来,就站在大门前堵个正着,不让她们二人进去。于是尹伊打了110求助民警。民警来了也无奈,邻居见了都摇头。尹伊最后只是流着眼泪,在婆婆"休想带来女儿"的呵斥声中悄悄回娘家去了。
尹伊的同学得知她的婆婆如此对待她,出面打电话给欧阳,欧阳却说自己母亲的做法是对的,并说都是尹伊的不对。
今年10月份,一直居住在娘家的尹伊终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由于双方在网上认识,婚前不了解,草率结婚,加上婆婆严重地剥夺了一个母亲对女儿的行使亲情与监护权利,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
(柯直律师点评待续)
(若转载,请与柯律师联系:13588822518 kz222@1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