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 |
- 奇台女子因生活困难离婚两年后告前夫
- 日期:2008-11-20 17:14:40 来源:亚心网 作者:郭继萍 姜放 人气:
- 离婚近两年后,小琴(化名)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近日,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小琴的诉讼请求。
家住兵团108团的小琴与刘强(化名)于2001年10月结婚。婚后,两人因各种原因,常发生争吵。2006年11月6日,两人离婚,并协商将财产进行了分割。可离婚近两年后,小琴将刘强诉至法院。
小琴称,离婚时,自己没有分到住房,现在自己生活困难,要求刘强给自己提供两间住房或3000元钱。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琴与刘强离婚时,双方已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两间住房达成协议:房子归刘强所有,刘强一次性给予小琴经济补偿1万元。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琴的诉讼请求。
- 责任编辑:
|
|
本站开通免费婚姻质量评估服务邮箱以来,已收到数千封咨询邮件,为了能够更准确的回复,请大家在咨询时尽量祥细的说明事实与细节。还依旧希望咨询者能书写1000字数以上的内容。
邮件: kz222@163.net
QQ:592848907
|
 |
婚姻专业律师条件:
1、 年龄三十岁以上,结过婚并育过子女的;
2、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从事律师执业五年以上的;3、精通婚姻家庭法律法规,能熟练办理离婚案件的;4、从事律师期间,未受过任何律师执业方面处罚的;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决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6、具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加盟律师团队合作精神的。
7、定时参加本站组织的离婚法律专题律师实务研讨会。
8、接受总站的办案指导与业务监督。( 详情请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