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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柯直律师主编《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
  • 日期:2008-6-21 11:16:56  来源:本站  作者:  人气:
  •     由站长柯直律师主编,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编写的《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一书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为本书作序。

        本书既包括律师办理婚姻与家庭案件方面的实务经验,又包括可操作的实务策略和直观案例,辅之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凝聚了参编者多年的体会和心得,是一本应用性、灵活性、指导性较强的实务书籍。既能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实务上的帮助和指导,也可为法官提供审理建议和判例,同时也能为其他读者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提供启示。
        本书遵循“体例统一、内容详实、侧重实务”的原则。并将婚姻家庭纠纷分类总结为28类,通过“案由解释”、“律师实务”、“法律依据”、“典型判例”等四个版块对各个类别进行实务分析。
        《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一书定价每本28.00元,现留有少量提供给读者,若有需要,请与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联系;免收邮寄费用。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2号楼一楼
    电话:0571-89986599
    传真:0571-88006000
    联系人:唐小姐

     
     
    附:本书序言
       
        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家庭是社会结构最基本的单元。婚姻状况与家庭生活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关乎个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安定。过去,中国的婚姻家庭以“稳定”著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少人以我国离婚率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结构的转型,各种文化思潮的冲击,对婚姻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直接改变了人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状况。另外,人们婚恋观念、家庭组成、生活方式、家庭关系的改变,也直接改变人们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价值取向。“合者聚,不合则散”是现代人对婚姻家庭的诠释,社会主流观念也不再认为离婚是“丑事、坏事”。
        20多年来,我国婚姻家庭案件大幅度地上升,据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报告,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82407件,其中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1159437件,占法院受理案件的30%以上,而且大有上升趋势。2003年到2007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593万件。
        面对日趋增多和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为加强对我省律师在婚姻与家庭法律服务方面的研究与指导,推动我省律师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浙江省律师协会于2006年11月成立“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
        委员会成立后,及时组织我省的专业律师和资深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编写《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一书,该书既有律师办理婚姻与家庭案件方面的实务经验,又有可操作的实务策略和直观案例,辅之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凝聚了参编者多年的体会和心得,是一本应用性、灵活性、指导性较强的实务书籍。既能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技巧指引,也能为其他读者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提供启示。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
    2008年5月12日
     
    本书后记

    近几年来,婚姻家庭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不仅涉案标的额大幅增加,而且法律关系也日益复杂,夫妻之间的财产除了住房、汽车、门市等实物外,还出现了新的财产形式如公司股权、股票、知识产权等。日益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考验着我们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

    我从20004月开始创办中国第一家离婚法律网站——《中国离婚网》(www.lhabc.com),至今已整整有8年了,网站的访问量达1000万多人次,书面咨询回复有上万次;而且我从事法律服务业已有15年,办理的案件大多数都是婚姻家庭方面的。一直以来,我希望能够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写一本有关婚姻家庭方面办案实务的书。

    2006年下半年,我按《浙江省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联络了来自全省的10多名律师,向省律协书面报告要求成立“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此时全国各省律协设立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的只有北京等极少数的省市;省律协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的申请报告,于200611月批准成立了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

    20074月,在委员会主任竞选中,我有幸获得最高选票,并经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本业务委员会主任。首届委员会共有委员23名,副主任三名,同时设立秘书处。同年415日,委员会得幸聘请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夏吟兰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马忆南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郝惠珍主任,浙江省婚姻家庭法学会研究会名誉会长、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燮富,浙江省妇联副主席赵玲担任本委员会的顾问。

    浙江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业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履行以下职责:1.调查研究婚姻与家庭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从专业角度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2.开展婚姻与家庭业务的理论研讨,组织业务交流、案例辩析和经验交流;3.就婚姻与家庭领域业务的律师实务拟定业务规则,指导和规范业务活动;  4.对律师参与的有重大法律争议的婚姻与家庭疑难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出具论证意见; 5.参与境内外律师婚姻与家庭业务交流和合作; 6.收集、整理、印发信息资料,撰写、编辑、出版婚姻与家庭专业文集;7.承担省律协常务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务委员会成立后,我借此契机组织省律协婚姻与家庭委员会成员编写《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现终于得偿所愿。本书编写初期是根据原《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所规定的民事案由编写,在编写期间,又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对婚姻家庭方面案由的调整与新的婚姻法规定是一致的,更符合我国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针对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取消了原《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有关生身父母确认纠纷、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案由,增加了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变更扶养关系纠纷等新的案由,并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等案由进行修改,对婚姻自主权纠纷调整人格权关系中等等情况,本委员会在编写中亦作了及时的调整。现将这些取消的案由以及调整到人格权关系中的婚姻自主权纠纷也作为书中的内容附在后边。

    我们在编写本书时,始终遵循“体例统一、内容详实、侧重实务”的原则,充分结合了律师婚姻与家庭方面的实务经验,对案由逐个进行释解、提出实务策略、并汇总与具体案由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辅以案例。

    特别指出的是,参与编写本书的作者绝大多数是本委员会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律师,他们在婚姻与家庭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其中柯直负责撰写“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生身父母确认纠纷、离婚纠纷(合写)、抚养费纠纷(合写)、婚姻自主权纠纷(合写)”;王克先撰写“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变更抚养费纠纷、分家析产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陈兴良撰写“扶养费纠纷”;王欣撰写“赡养费纠纷”;黄丽华撰写“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吴敬楚撰写“婚姻无效纠纷”;杨捷撰写“撤销婚姻纠纷”;厉健撰写“监护权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王义撰写“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合写)”;王学志撰写“遗赠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合写)”;王全明撰写“离婚纠纷(合写)”;程慧撰写“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俞菊明撰写“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连银迪撰写“抚养费纠纷(合写)”;陆富撰写“变更赡养关系纠纷”;李轶成撰写“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朱红泉撰写“法定继承纠纷”;李轶撰写“遗嘱继承纠纷”;唐鸿影撰写“探望权纠纷”;陈李烨撰写“变更扶养纠纷”;张彦周撰写“婚姻自主权纠纷(合写)”。

    《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凝聚了本委员会律师们长期代理婚姻与家庭案件实践的心得与体会,是律师实践经验的升华,定能为广大律师朋友们正确处理婚姻与家庭案件提供较强的指导和实用作用。由于律师工作本身费时费力,作者们都是在百忙之中挤时间来完成,加上水平有限,书中定有不妥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正值本书出版之际,衷心感谢夏吟兰教授、巫昌祯教授、马忆南教授、郝惠珍主任、丁燮富会长、赵玲副主席等六位顾问对本委员的关心与指导;感谢法律出版社吴剑虹主任、徐玲芳编辑的鼎力支持,本书才得以顺利出版;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省律协领导的关心与支持,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欣然为本书作序,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主任  

    20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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