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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子鉴定后 他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解除父女关系
  • 日期:2008-6-2 15:19:17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黎宣 冒群  人气:
  •     “想想我白白为别人养了十几年女儿,我就伤心生气!”离婚后,一直与女儿相依为命的中年男子张青,看到亲手鉴定结论后怒不可遏,将正在读书的女儿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父女关系。张青的前妻王娟出于愧疚,掏出5万元赔偿前夫,并承诺年内再付10万元。

      “女儿越大越不像我,我心里一直嘀咕。”张青说,2003年,他和前妻王娟因性格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与张青共同生活。离婚后,父女俩相依为命,张青心里总有个疙瘩解不开。看着日渐成长的女儿,张青发现女儿无论性格还是长相都不像自己,他开始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骨肉。他将自己猜疑告诉前妻王娟,王娟坚决表示:“女儿肯定是你的,不信,你去做亲子鉴定。”

      2008年初,张青经过与前妻王娟商量,双方达成亲子鉴定协议。这对离异夫妻约定:若张青与女儿亲子鉴定结论为非亲生,鉴定费用由王娟承担。之后,张青带女儿到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不出张青所料,张青与女儿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拿着亲子鉴定结论,张青找前妻王娟理论。

      在张青的坚持下,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内容为:因王娟在婚姻存续期间,欺骗了张青,导致张青十几年来感情付出。为了赔偿前夫张青的损失,王娟在一年内分三次给付张青十几年来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协议签订后,王娟已给付前夫张青5万元。

      拿到妻子的赔偿,张青依然痛苦万分。一想到自己要天天面对他人的女儿,张青难抑心中委屈。与此同时,正在读书的女儿得知亲子鉴定结论后,也异常痛苦。近日,张青一纸诉状将抚养了十几年的非亲生女儿告上高淳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女儿的父女关系。高淳县法院日前已立案受理。(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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