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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遗腹子该不该生?柯律师表示与现行法律政策有冲突但可以作为特例
  • 日期:2008-6-27 11:39:38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俞连明 徐洁  人气:
  •     杭州日报记者俞连明,杭州网记者徐洁:(新闻网址:http://hzdaily.hangzhou.com.cn/hzrb/html/2008-06/27/content_450293.htm)三代单传的儿子因公殉职,老两口希望准儿媳把遗腹子生下来,最终孩子没留下,网友说要尊重女孩的个人选择。

    三代单传的儿子因公殉职老两口希望准儿媳把遗腹子生下来

    女孩发现有了两个月的身孕,表弟高高兴兴地打算和她下周去登记结婚。谁知道,一个星期三的凌晨,表弟因公牺牲。

    24岁的女孩该不该生下这个遗腹子?这个问题在杭州网论坛掀起了波澜。

    表姐网上发帖:表弟因公殉职,未婚妻还怀着孩子

    帖子是表姐“天涯一禺”611发的,讲述了一段伤心的故事:

    表弟64凌晨走了!年仅24岁!是因公殉职!检查违章车辆时,他被一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碾压。原本第二天他就要去女友家,端午节前后准备登记的,可是他却一声不吭提前走了!留下伤心孤独的父母,悲痛的女友还有肚子里才两个月的孩子!婚期已经定了,他快要当爸爸了!可是,悲伤的事情却让活着的人没有勇气面对!家里是三代单传!表弟的父母想收表弟的女朋友做养女,让姑娘把肚子里的小孩生下来,以后也好有个寄托。可人家还是个姑娘,说要去弄掉小孩子,我们都很伤痛。

    我的姑姑、姑父拿所有的家产和表弟的抚恤金和赔偿金做条件,想要换回这个孩子!表弟单位领导做工作劝她留下孩子,并承诺给小姑娘安排工作而且将小孩养到18岁!可是人家不是很愿意,说怕以后名声不好听!

    我不知道我们家族里的这种要求是不是太过分了,可是我们真的太想要这个孩子了!

    要不要生下来,网友意见分成三派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网友的意见分成了截然相反的三派:

    支持的人多从老人感情寄托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留下这个孩子。

    冷血猫咪:如果是我,我会生下来,因为我是她女朋友的话,是真心爱表弟的。

    chenab:还是应该生下,既然爱过,就帮他把他的生命延续下去,肚子里的宝宝是无辜的。生下他别人不会因为这个看低你,反而会敬佩你,至少我会是这样。

    诺诺君:现在的社会更宽容,女孩子以后如果碰到通情达理的好老公,难道会不包容这点?

    wanghuifen:二位老人就这么点心愿,儿子没了,现在孙子也保不住,他们唯一的寄托就是这个孙子了,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他的爸爸是因公殉职的,他的妈妈是因为爱他的爸爸,爱他的爷爷奶奶才生下的,这孩子以后会多么感恩啊。

    反对的网友则觉得,孩子生下来意味着抚养的责任,这并不是简单的金钱补偿所能代替的

    笨涯涯:对于人家姑娘来说过分了点,生下这个孩子,她想重新开始很难,毕竟她还年轻。pollin:姑娘的想法可以理解,她要是拿了钱生下孩子,以后孩子又怎么看她?别人怎么看她?不拿补偿,她还年轻,叫她以后的路怎么走……

    巫桑六叶:生个遗腹子,她的人生怎么办?就算你家可以弥补她一切物质损失,真要把孩子养成了,养到18岁远远不够,至少得25岁,除了必要的教育经费由单位负担,其他的费用,谁来承担?而且孩子不是只有钱和爷爷奶奶的照顾就可以了。

    洁洁宝贝:当这个小孩长大了问我爸爸呢,父爱和母爱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

    而另外有网友的看法比较客观,支持女孩自己做决定:

    raysky:她不生下来不代表她不爱你的表弟。有些东西不是靠物质就能弥补的,从旁观者来说可能会觉得爱你表弟就应该生下来。但人生活在现实中,生下来后以后她怎么办,毕竟也是她的亲生骨肉,她能不照顾?其实这些最好让女孩子自己做决定。毕竟她也是一个受害者,而她做出的决定也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的。最后如果她决定打掉,也值得理解。

    野果:男方因公牺牲,值得尊重,男方家属的这种心情也能理解。但毕竟这位女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这条路仅属于她自己,这条路怎么走,她有选择的权利。男方家属也很善良,能尊重女孩子的选择,希望你表弟在天之灵能保佑你们全家平安。

    表姐说补偿不是要去“买”到什么肯定会尊重女孩自己的选择

    记者联系了“天涯一禺”,她说,女孩来参加了追悼会。之前,双方父母已经见过面,同意他们结婚。现在,表弟的父母希望能认这个女孩做养女,将来给她找个人家嫁出去。“天涯一禺”一家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有一个小孩,他们可以抚养和教育这个小孩,不会让这个孩子缺乏父爱、母爱。而表弟的父母家境不差,他们打算卖掉原来的房子,离开那个伤心地,到城里定居。女孩也可以离开那个环境,到城里生活。

    针对某些网友的观点,“天涯一禺”深感委屈,她说,我们提到钱,是觉得要女孩把孩子生下来的要求,实在是需要她做出很大的牺牲,而我们又没有其他的什么办法表示,只好希望这能作为物质补偿体现我们的诚意。

    “天涯一禺”之后几天在网上发布最新的动态:

    “她(女孩)父母今天也说随她自己了,小姑娘早上打电话回复我说,想今天去做手术!”

    “如果小姑娘实在不愿意那也不勉强!毕竟是人家一辈子的事情!”

    “小姑娘的父亲不同意,我们也理解,她的父亲也想保护他女儿!”

    “中午打过电话给小姑娘,支支吾吾地没说话,估计小孩已经没了。”

    “孩子还在的,周末陪小姑娘去医院检查了。还好好的,但是小姑娘还在痛苦地抉择,我们等候她的最后决定!”

    “我刚刚邀请了小姑娘这周末到我家来玩几天,她答应了!周五我去接她!”

    “小姑娘昨天主动打电话过来了,说,她想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听了很高兴,但愿这是真的。

    柯律师表示与现行法律政策有冲突但可以作为特例

    网友的讨论集中在情感和社会道德层面,法学方面怎么来看这个事呢?记者采访了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主任柯直律师。柯直认为,女孩是未婚先孕,她没有生下这个孩子的法律义务。  

    柯直说,未婚先孕虽然是不允许的,但可以相对宽容。如果表弟没牺牲去结婚登记,当地计生部门发准生证,自然可以生下这个孩子。但现在不可能去结婚登记了,生下孩子的话就与现行法律有冲突。不过,因为表弟是因公牺牲,可以作为特例,只要有关部门允许,就可以合法地生下这个孩子。这有过先例的。

    柯直同时说,表弟的父母对这个“孙子”或“孙女”不一定需要确认领养关系,他们可以和孩子的母亲签订协议,形成抚养关系就可以。

    柯直对这个女孩也有建议,他说:当然,从女孩以后的生活来看,生下孩子可能会对她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而对孩子来说,父爱的缺失也不容忽视。表姐承诺抚养孩子,虽然这个承诺实现的可能性很大,但毕竟对他们没有义务,也就没有约束。这些都是女孩做决定之前需要仔细考虑的。

    孩子没了,网友表示理解

    昨天下午449,“天涯一禺”发帖说:小姑娘没接过来,其实,小孩子已经在上周六打掉了。我姑姑终日以泪洗脸!看得我们好伤心!一切好像冥冥之中注定的,我弟弟生前在孤儿院认了个2岁女孩当女儿,平时经常一个人去看她,说:如果他能生个儿子就把这个小姑娘领回家当女儿,如果生了个女儿,就常去孤儿院看看她!一切就好像他的遗言一样!可怜他走之前和朋友约好周末去孤儿院看小姑娘的,可是……我们家的人,希望能找到这个弟弟生前很喜欢的小姑娘领回来,但是家人和朋友没有一个人见过这个小女孩。

    网友很快回复表示理解女孩的决定。

    qzfeng11_0:如果生下来,是一种高尚,如果不生下来,我觉得也能理解!

    春雨燕子:同情这个小姑娘,即将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却在转眼间失去……还要面对如此艰难的选择。任何人都没有她痛苦。老人家失去了儿子,很让人难过。可这个姑娘不仅失去了至爱,还要面对无奈的失去自己的骨肉。毕竟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没有人可以承诺别人的人生……外人还是不谈论了,死者已矣,生者节哀!

  • 责任编辑:t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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