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起诉追要孩子抚养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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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2-06 16:10 依据《民法典》,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前夫存在上述过错情形,且在离婚时未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可以向前夫起诉索要。但如果是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之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同时,主张精神补偿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前夫的过错行为及给自己造成的精神损害。 离婚后可以起诉追要孩子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若离婚时已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确定,而支付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抚养方可以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追要。若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抚养方也能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起诉时,需准备好能证明亲子关系、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等证据。法院通常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广州离婚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